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已经在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2015年9月1日)。针对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我中心现统一进行说明,并对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进行了补充,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内容如下:
投标人资质补充前:投标人资质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投标人资质补充后:投标人资质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