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热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Z20150107-货物08)已经批准立项。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福建路校区浴室及第二食堂热水采购
标段二:仙林校区中苑食堂热水采购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仙林校区
3、项目描述:福建路校区浴室及第二食堂热水,年需求量约21000吨;仙林校区中苑食堂热水,年需求量约9000吨。供水价款实行按月结算。(详细内容见左下角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含热水运输项目)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投标人所拥有热水运输车辆的数量须达3辆以上(8吨/辆或以上),提供车辆行驶证、禁区通行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11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含热水运输项目)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投标人所拥有热水运输车辆的数量须达3辆以上(8吨/辆或以上),提供车辆行驶证、禁区通行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群 86718577,13815877917,孙战伟 86718576 15950477045
技术联系人:曹进 86718068,13182837341
附件:后勤服务中心热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