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文字:  发布日期:2015-01-05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招标编号:NCZ20141222-工程09)已经批准立项。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工程类别: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修缮改造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完成

6、项目描述:主要包括改造实验室钢制防盗门17樘,门套17樘;静电地板更换;室内隔断更换等。(详细内容见左下角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施工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5、需具有土建及安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

3、投标截止时间:2015113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施工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5、需具有土建及安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    8671857713815877917

技术联系人:章    8671845013913876023

 

附件: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15

版权所有  南京财经大学  |  苏ICP备11032101号  |  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1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