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南京财经大学校名、校标等无形资产使用管理,维护学校品牌形象与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规定,现就授权南京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财大资产经营公司)使用学校校名、校标等无形资产开发校园文创产品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南财大资产经营公司是学校授权开发校园文创产品的唯一运营主体,在授权范围内享有使用学校校名、校标等无形资产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校园文创产品的排他性权利。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中文全称、规范简称、英文名称,校标、校徽、校旗、校训,官方视觉识别系统,校庆专属标识,标志性建筑形象,以及学校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商标和后续新增注册商标等。授权期限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至2031年9月30日止,期限届满授权自动终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学校校名、校标等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校园文创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以及商品包装、广告宣传、产品名称、服务标识、网络店铺、电商直播、品牌联名等经营性活动。未经授权使用学校校名、校标等无形资产的行为,均构成对学校合法权益的侵害,学校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对本声明享有最终解释权。授权使用、合作洽谈及侵权举报等事宜,请与南财大资产经营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5-86718090;电子邮箱:9120021048@nufe.edu.cn)。
特此声明。
南京财经大学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