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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小平房拆除及维修出新工程询价公告

文字:招投标中心  发布日期:2019-09-18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省级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我校福建路校区小平房拆除及维修出新工程进行询价(省级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90831-工程34),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学校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询价内容:确定福建路校区小平房拆除及维修出新工程供应商;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5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

五、报价单位资质

1、报价单位须为2019-2020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市区级(不含江宁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限额内工程(分包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分包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定点入围供应商(采购人自行查询,无须报价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6月~20198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方向)复印件、安全B证复印件。

3、报价单位须提供2016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样品:本项目无须提供样品。供应商如对规格、材质、工艺等有疑问,可联系本项目中技术联系人进行咨询。

七、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安排勘察现场。鉴于本项目施工内容较复杂,建议报价单位自行联系本项目技术联系人预约时间勘查现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13945677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其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九、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之内完成。

十、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包括:

1、报价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6月~20198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方向)复印件、安全B证复印件。

3、报价单位须提供2016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4、报价单原件。

十一、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报价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另附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便存档),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密封递交时间:2019924日上午9时—10时(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密封递交截止时间:2019924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

商务联系人:何老师 8671857786718579(传真)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13913945677,朱老师15005142662

十三、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四、无效报价情形: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7、报价超过项目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

十五、其他说明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附件:福建路校区小平房拆除及维修出新工程报价表及相关要求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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