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首次询价,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我校学生处路演展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XJ20190906-货物38)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招投标中心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处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二、询价内容:为营造我校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提升我校创新创业项目整体质量和水平,保证项目路演活动的顺利开展,拟采购路演展架180个。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
五、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位须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2017年1月1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4、报价单位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之后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在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加盖公司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样品:
本项目无须提供样品。报价单位须按照询价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制作。供应商如对规格、材质、工艺等有疑问,可联系项目技术联系人进行咨询。
七、现场勘察:
1、统一现场勘察安排: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报价单位请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0:00到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集合勘察现场,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840,13912964868。
2、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报价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八、付款方式:
1、本校不支付预付款,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款。
九、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完成供货。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价单位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4、报价单位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之后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在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加盖公司章)。
6、报价单。
上述材料须均加盖公章,有期限要求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
十一、报价文件的签署:
上述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上材料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二、报价文件的密封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9时-1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3室
商务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575,86718579(传真)。
技术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840,13912964868。
十三、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四、无效报价情形: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7、报价超过项目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
十五、其他说明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处路演展架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