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教育中心2019年“我和我的祖国”全校合唱比赛舞美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90831-服务63),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部门: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二、询价内容:确定2019年“我和我的祖国”全校合唱比赛舞美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供应商,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三、服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4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须具有2018年1月之后举办政府部门舞台艺术活动或普通高校大型活动的艺术活动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同时提供2018年1月之后做过的代表其艺术水准的艺术活动视频和图片)。
4、报价人须提供2017年1月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付款方式:项目结束,验收合格,支付全部合同款。
七、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19年9月29日之前完成。
八、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包括:
1、报价人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须具有2018年1月之后举办政府部门舞台艺术活动或普通高校大型活动的艺术活动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同时提供2018年1月之后做过的代表其艺术水准的艺术活动视频和图片);
4、报价人须提供2017年1月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报价表;
6、报价人艺术水准代表性的活动视频和图片电子版文件须放入U盘,U盘放入报价文件正本中。
上述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上材料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九、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19年9月6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3室
商务联系人:方老师 025-86718575(固话),86718579(传真)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025-86718560,13915966590
十、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一、无效报价情形: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询价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7、报价超过项目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
十二、其他说明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我和我的祖国”全校合唱比赛舞美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询价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