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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食堂虫害防治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文字:  发布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

我校后勤保障处食堂虫害防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80521-服务27),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将按照本校《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询价采购内容:仙林、福建路校区食堂虫害防治技术服务。

三、项目实施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和福建路校区的所有食堂。

四、项目描述: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福建路校区所有食堂进行虫害防治工作。具体内容见下表:

项目

场所、区域

基本要求

灭鼠

仙林、福建路校区内各食堂室内外(总建筑面积35598.5m2

1-310-12月投放鼠药1/月,不得使用蜡块,须设置≥50个带编号固定鼠饵站(仙≥40,福≥10

灭蟑

仙林、福建路校区内各食堂室内外(总建筑面积35598.5m2

1/月(具体时间协调安排)

1、虫害防治符合《全国爱卫会虫害防治标准》;

2、报价单位所使用的药品均为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农业部和国家卫生机构认证的杀虫药品,对人和动物安全,低毒、高效、无腐蚀性、减少染色,不会污染环境,对公众健康无害;并经过严格培训的技术人员提供最安全、有效的除虫服务。灭虫控制效果应达到国家及本市卫生监督机构检查的标准和要求。

五、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2、报价单位必须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虫害防治服务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20151月之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在南京市爱卫办备案,并经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认定三星级资质的。

4、报价单位须提供2015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原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项目描述”的内容,按要求一次性报出仙林、福建路校区所有食堂虫害防治服务、设施安装费、材料费、技术保障人员劳务费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其他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采购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320151月之后的虫害防治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在南京市爱卫办备案,并经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认定三星级资质的证明材料。

52015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6、报价单位认为其它需要说明和承诺的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必须修改时应有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七、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另附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便存挡),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字样。

2、报价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承诺事项及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八、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询价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524日上午10时前

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025-86718576。传真:025-86718579

十、踏勘现场、技术咨询及答疑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报价单位需要踏勘现场或要求技术咨询及答疑的可与本校后勤保障处联系。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6718068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从201810月起平均分10个月付清(201978月不付款)。甲方收到乙方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给乙方。

十二、服务期限201891日至2019831

十二、报价有效期:报价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三、其他

1、报价单位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2、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3、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附:工作量清单及报价单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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