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实验室灭火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80119-货物05),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将按照本校《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部门:教务处
二、项目描述:
采购灭火器180支。
三、供货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各实验室或指定地点
四、报价单位资质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2、报价单位为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消防器材生产企业或是其授权的代理商(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报价单位具有2016年1月1日之后的灭火器销售成功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报价单位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六、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内。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按下列顺序)包括: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2016年1月1日之后的灭火器销售成功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报价单;
(5)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报价单位须为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消防器材生产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或是其授权的代理商(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的资格/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2、报价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和投标人公章,包封的粘缝全都用封签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3、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5室招投标中心
商务联系人:孙老师 86718576,86718579(仅传真)
技术联系人:汤老师 86718590,13913893990
八、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附件:报价单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