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设计学院写生用车租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81009-服务40),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单位: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二、询价内容:师生写生用车租赁
三、服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
四、报价单位资质
1、必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的营运资格。
3、提供的车辆,需具备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并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五年之内,已购买座位险。
五、付款方式:乘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往返,则视为中标单位履约结束,凭中标单位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本校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六、服务期限:用车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周六)和11月10日(周六),往返接送,共需要55座的空调大巴4辆(不滞留)。
七、服务目的地:2018年11月3日: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至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呈坎古镇。2018年11月10日: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呈坎古镇至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八、服务对象: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大一新生、带队老师共约180人。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营运证复印件。
3、报价单。
十、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报价文件一式五份,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齐缝公章)封装,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
2、报价单、所有说明和承诺材料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有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十一、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时-1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3室)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电话:13770671384
商务联系人:方老师 025-86718575,025-86718579(传真)。
十二、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三、其他说明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写生用车租赁项目询价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