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综艺类专场演出舞台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招标编号:NCZB20180416-服务17)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学生艺术团综艺类专场演出舞台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邮电大学大礼堂(模范马路)、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江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浦口)、南京工程学院体育馆(江宁)
3、招标内容:确定大学生艺术团综艺类专场演出舞台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原件现场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成功举办大型舞台演出活动经验及案例(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之后承办过省级及以上舞台艺术演出和承办过普通高校大型活动的艺术演出活动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述两个案例各1份;同时提供2017年做过的代表投标单位艺术水准的晚会活动视频1份)。
3、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操作本项目设备的灯光、音响等技术人员的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承诺书及截图均须加盖公司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布及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财经大学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财经大学官网”上自行下载并传真回执,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财经大学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只接受现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邮件等方式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8:3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6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孙
老师
联系电话:025-86718576
其他说明:采购单位不接受邮寄、快递等投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6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
孙
老师 025-86718576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025-86718560,13915966590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