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多媒体教室投影机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文字: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多媒体教室投影机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70718-货物315)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教务处多媒体教室投影机采购与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确定教务处多媒体教室投影机采购与安装项目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单位具有投影机销售项目的成功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自201411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单位若非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4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查看: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标段一叁佰元整;标段二贰佰元整。若投标人兼投两个标段,只需缴纳叁佰元即可。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87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其余时间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787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单位具有投影机销售项目的成功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自201411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单位若非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2014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老师   86718576

技术联系人:老师   18951995220

 

附件:教务处多媒体教室投影机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7719

版权所有  南京财经大学  |  苏ICP备11032101号  |  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1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