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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保卫处消防器材维护(修)、更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文字: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保卫处消防器材维护(修)、更新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70612-货物305)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卫处消防器材维护(修)、更新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

3、招标内容:对仙林、福建路校区20172018陆续到期的移动消防灭火器及配件定时维修维护(灭火器泄压、水压试验、换药充装、更换报废部件等)并采购消防器材一批。新购及维修后的消防器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报价单中标注品牌、等级、规格型号等;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加贴公安机关认可的维修合格标志;具体规格、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分批次在接到用户供货需求后10个日历日内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自20141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提供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出具所投产品的生产商的授权函。

5、必须提供公安机关认可有效的消防灭火器维修资质证书。

6、必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消防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检测合格报告。

7、出具2014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719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7719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3、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自20141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提供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出具所投产品的生产商的授权函。

6、必须提供公安机关认可有效的消防灭火器维修资质证书。

7、必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消防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检测合格报告。

8、出具2014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9、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86718577

技术联系人:黄老师   8671811913951844900

 

附件保卫处消防器材维护(修)、更新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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