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17教职工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70612-货物302)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教职工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确定2017年教职工中秋节慰问品采购及相关服务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供货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在2017年9月中下旬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取得营业执照满三年,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食品销售、经营的内容;具有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5、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无。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11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3、投标人须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取得营业执照满三年,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4、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食品销售、经营的内容;具有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6、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8、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86718576
技术联系人:刘老师 86718751,13813063446
附件:2017年教职工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