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热水器报废处置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70605-服务119)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报废热水器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确定南京财经大学报废热水器处置项目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回收期限: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清运拖走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至少符合招标经营项目的一项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查看: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人统一组织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咨询、查勘。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上午10点在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西苑4号站学生宿舍门口集中;联系人:章老师 86718636。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勘察且在签到表上签字,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无。
4、投标保证金:有。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至少符合招标经营项目的一项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合理最高价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86718575
技术联系人:章老师 86718636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热水器报废处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