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房地产综合实验室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61212-货物223)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共管理学院房地产综合实验室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公共管理学院房地产综合实验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桌面云教学、教学配套设备、教学辅助软件、教学配套家具、装修改造等,具体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附件三;项目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本标中的所有设备免费质保均不少于一年(至少一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供货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3、投标人具有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自2013年9月1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投标人若非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年11月~2017年1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9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人统一组织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咨询、查勘。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上午9点在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管理学科楼5楼集中。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3338602196
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场勘察且在签到表上签字,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11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4、投标人具有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自2013年9月1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5、投标人若非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年11月~2017年1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9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8、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15950477045
技术联系人:秦老师 13338602196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房地产综合实验室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