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61123-货物209)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息工程学院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招标确定公共课考试服务器用笔记本电脑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供货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人具有同类型设备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自2013年11月1日以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出具自2013年1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产看: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3、投标人具有同类型设备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自2013年11月1日以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出具自2013年1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86718575
技术联系人:刘老师 13951633944
附件:信息工程学院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