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学生(新生、毕业生)体检服务(招标编号:NCZB20160419-服务25)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生(新生、毕业生)体检服务
2、项目地点:本校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桥头校区
3、招标内容:招标确定南京财经大学学生(新生、毕业生)体检服务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服务时间:初步定为六月(毕业生)和九月(新生)上旬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一级以上医院相关资质(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投标人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2013年4月1日以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必须出具2013年4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的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9:00-10: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一级以上医院相关资质(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投标人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2013年4月1日以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必须出具2013年4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86718577,13815877917
技术联系人:杜老师 86718121,15951886936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学生(新生、毕业生)体检服务二次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