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校史馆设计及施工布展一体化工程(招标编号:NCZB20160324-服务17)已经批准立项,该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校史馆设计及施工布展一体化工程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校史馆建设方案设计、深化及施工布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布展、展览、展示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大型展厅规划设计及制作布展经验,且2013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国内500平方米以上的校史展览馆、博物馆、标本馆等展厅陈列布展设计施工项目。
4、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年1月-2016年3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6、2013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组成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组成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年1月-2016年3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可视为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布展项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原件备查)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2013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国内500平方米以上的校史展览馆、博物馆、标本馆等展厅陈列布展设计施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2013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上述复印件材料的原件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我中心将不接收其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2)资格预审文件应打印、装订成册,不得有加行、涂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人应将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外层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和投标人公章,注明资格预审前不得开封,包封的粘缝全都用封签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五、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递交至: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
接收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6718576
递交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法
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