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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财经大学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的变更公告

文字: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60318-服务16)”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已经在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201648日)。针对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提出的疑问,我中心现统一进行说明,本公告未提及的内容不变。变更内容如下:

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二条:

修改前:投标人具有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国际招标机构资格(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修改后:投标人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第三条:

修改前:投标人具有国家财政部或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修改后: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报价说明

修改前: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列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招标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修改后: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所列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招标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部分作同步调整,请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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