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经营性公有房产租赁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51231-服务52)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经营性公有房产租赁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招标确定仙林校区仙西8门面房(业态:书报亭)、仙中5门面房(业态:水果店)的租赁单位,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与招标的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似)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查勘: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11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与招标的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似)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3、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86718576
技术联系人:蔡老师 86718080,13705166965
附件:经营性公有房产租赁(仙西8、仙中5)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