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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字:  发布日期:2016-01-08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60108-服务53)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对2016年保险陆续到期的23辆机动车购买车险,保险期为1年。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最新一期江苏省汽车保险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资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资质。

4、投标人须成立五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20131月之后未受到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5、投标人必须在南京市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6、投标人必须出具20131月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的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查勘: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贰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119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119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最新一期江苏省汽车保险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资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资质。

5、投标人须成立五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20131月之后未受到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6、投标人必须在南京市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7、投标人必须出具20131月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的承诺书。

8、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老师   86718576

技术联系人:老师  8671803513451823783

 

附件: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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