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财经大学科技楼项目气体灭火设备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货商参与投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财经大学的委托,就其南京财经大学科技楼项目所需气体灭火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苏教发[2009]69号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科技楼项目
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
公告标段名称:气体灭火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数量:一批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提供原件核查);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自2012年1月1日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公共建筑的业绩(住宅小区、商住楼、酒店式公寓除外),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报告(证)(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报告(证)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
(3)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要有相应消防安装资质。(提供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原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二)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三)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 2015 年8月5日,每日上午09:00 至11:00下午14:00 至17:00。
2、领取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图纸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01开标大厅。
六、其他说明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财经大学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邮编:210000
联系人:余波
电话:02584795996
传真:02584795981
八、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