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Z20150722-货物34)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专业学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
3、招标内容:专业学位管理系统采购。数量、规格、技术参数等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供货期限: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015年8月20日前完成专业学位招生系统、专业学位教务系统开发并交付使用;2015年9月30日完成MBA教育中心网站建设、专业学位论文系统开发并交付使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业务含软件研发;投标人必须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
3、投标人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近三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业务含软件研发;投标人必须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
4、投标人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近三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86718577,13815877917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18761894898
附件:专业学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