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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财经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实验室服务器、交换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变更的说明

文字:  发布日期:2015-07-22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实验室服务器、交换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已经在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2015720日)。针对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我中心现统一进行说明,并对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进行了变更,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改内容如下:

更改前

投标人资质要求为: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供应商具有高校同类型产品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资质为原厂金牌或更高级别。

4、投标人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和原厂服务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改后

投标人资质要求为: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供应商具有高校同类型产品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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