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编号:NCZ20150715-服务32)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
3、招标内容:招标确定仙林校区及福建路校区学生食堂合作经营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效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类别项为“食堂”,备注项为“学生食堂”)。
4、投标人必须为目前在江苏省区域内高校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且近年来经营的单个餐厅年营业额不得低于400万(提交其所在经营高校后勤处和财务处有效证明)。
5、投标人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6、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5年4月~2015年6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7、第16学生食堂(清真食堂)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伊斯兰机构书面授权,目前在2家高校经营清真餐厅,且经营满3年,无任何不良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查勘: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人统一组织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咨询、查勘。具体时间、地点为:2015年7月18日上午九点在南京财经大学西门集中,下午两点福建路五食堂楼下集中。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1日8:30-16: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下午16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3、持有效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4、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类别项为“食堂”,备注项为“学生食堂”)(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5、投标人必须为目前在江苏省区域内高校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且近年来经营的单个餐厅年营业额不得低于400万(提交其所在经营高校后勤处和财务处有效证明)(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6、投标人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7、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5年4月~2015年6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8、第16学生食堂(清真食堂)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伊斯兰机构书面授权,目前在2家高校经营清真餐厅,且经营满3年,无任何不良记录(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9、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86718575,13815877917
技术联系人:曹老师 86718068、13327800671
附件: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