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西苑餐厅排油烟系统维修与改造工程(招标编号:NCZ20150707-工程21)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西苑餐厅排油烟系统维修与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工程类别:维修改造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35个日历日内完成
6、招标内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西苑一楼餐厅厨房排油烟系统部分区域维修改造,需要对油烟脱排系统做相应配套改造,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内容)、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壹千伍佰万元以上(含壹千伍佰万)。
3、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投标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的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查看: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勘察现场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勘察现场。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持授权函及本人身份证在2015年7月14日上午10点到学校实地察看现场,索取设计图纸。联系人:曹老师 86718068,13182837341。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其余时间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内容)、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壹千伍佰万元以上(含壹千伍佰万)(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4、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查验)。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86718577,13815877917
技术联系人:曹老师 86718068,13182837341
附件:西苑餐厅排油烟系统维修与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