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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电热水器包干维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文字:  发布日期:2015-05-20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电热水器包干维保服务(招标编号:NCZ20150428-服务19)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电热水器包干维保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桥头校区

3、招标内容: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桥头校区学生公寓在用电热水器(仙林校区2881台,桥头校区470台)进行包干维保。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维保期限:201561-2017531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电热水器维修保养的专业技术能力;

3、在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维护人员;

4、近三年内具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526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526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电热水器维修保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在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维护人员。

5、近三年内具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6、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86718576

技术联系人:仙林校区金老师 86718627;桥头校区 蔡老师 0511-87762063

 

附件:学生公寓电热水器维保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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