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电热水器包干维保服务(招标编号:NCZ20150428-服务19)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电热水器包干维保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桥头校区
3、招标内容: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桥头校区学生公寓在用电热水器(仙林校区2881台,桥头校区470台)进行包干维保。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维保期限:2015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电热水器维修保养的专业技术能力;
3、在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维护人员;
4、近三年内具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电热水器维修保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在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维护人员。
5、近三年内具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6、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86718576
技术联系人:仙林校区金老师 86718627;桥头校区 蔡老师 0511-87762063
附件:学生公寓电热水器维保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