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北山塌方挡土墙护坡复建工程(招标编号:NCZ20150105-工程11)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桥头校区北山塌方挡土墙护坡复建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
3、工程类别:挡土墙护坡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要求: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6、招标内容: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对桥头校区北山住宅区塌方挡土墙护坡进行修复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4年11——2015年1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5、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原件、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4年8月——2015年1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施工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办法:
1、投标申请人需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原件现场查验)。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朱 群 86718577,13815877917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为报名时间开始。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6日止。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公告为准。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4年11——2015年1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5、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原件、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4年8月——2015年1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施工经历和业绩(须提供近两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7、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网站: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 群 025-86718575,13815877917
技术联系人:朱正飞 0511-87762084,13952005950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