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第十一、十五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80725-服务32)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仙林校区第十一、十五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
招标确定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第十一、十五学生食堂合作经营单位,分别位于仙林校区中苑学生餐厅二楼、东苑学生餐厅一楼;
以上学生食堂合作经营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描述。
4、投标人需按照实际营业额(不得低于承诺营业额)×资源使用费率(不得低于基准资源使用费率)计算的金额缴纳资源使用费。
其中年度基准营业额、基准资源使用费率为:
第11学生食堂:基准营业额540万/年,基准资源使用费率5%/年;
第15学生食堂:基准营业额155万/年,基准资源使用费率5%/年。
招标人限制每个餐饮公司在招标人的校园内最多只能经营两个学生食堂。已在我校经营学生食堂且至2018年7月15日合作经营期尚未到期的、2018年7月13日在“南京财经大学官网”发布福建路、仙林校区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80316-服务05)中标公告的中标单位,都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在我校经营学生食堂且拟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根据我校后勤保障处签字盖章的“撤场交接认定书”,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须对以上两个学生食堂同时报价,不得只对其中一个学生食堂进行报价。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3、投标人须有正在经营的单位食堂的经营业绩(需提交食堂经营流水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作经营方公章)。
4、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4月~2018年6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的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发布及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财经大学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财经大学官网”上自行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财经大学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招标人统一组织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咨询、查勘。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日上午9点-9点30分在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中苑食堂二楼会议室集中。联系人:周老师 025-86718068。
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场勘察且在签到表上签字,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邮件等方式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6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718575
其他说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8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025-86718575
后勤保障处联系人:刘老师 025-86718096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