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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文字:采招办  发布日期:2026-11-04  浏览次数:

我校召开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1月2日上午,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仙林校区行政楼1009会议室召开。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常委、副校长方勇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常委、副校长姚文韵,以及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葛雷汇报了《南京财经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副主任孙战伟汇报了《南京财经大学部门自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南京财经大学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与核心条款。与会人员对三份制度文件展开充分研讨,从限额标准、风险防控、制度衔接、政策宣贯等角度提出意见与建议。

会议强调,要根据巡视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学校采购内控制度。要进一步明晰部门自行采购范围、标准与操作程序,强化部门自行采购全过程监督;细化采购合同订立、履行、变更、验收各环节管控,压实合同管理责任,防范采购合同风险,不断健全学校采购内控制度体系。

方勇作总结讲话。他指出,采购招标工作是学校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领域,完善采购制度体系是落实政府采购改革要求、推进学校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就做好下一阶段采购招标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筑牢制度根基,抓好制度落地实施。制度修订是巡视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也是进一步规范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有力举措。三份制度修订完成后,要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宣讲,推动各部门准确掌握制度要求,把制度规定转化为实际工作遵循。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各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自行采购行为,重视合同全周期管理,紧盯需求编制、过程实施、履约验收等关键节点,做到程序合规、过程留痕,守牢廉洁采购底线。三是要加强协同联动,提升采招工作质效。采购管理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各需求部门和监督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统筹把握“放管服”改革与从严监管的关系,在规范前提下不断提升采购服务保障水平,更好服务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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