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我院研究生各方面素质,经法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17名研究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刘贵祯,22法律(非法学)。
2、胡文鑫,22法律(非法学)。
3、占婷婷,22法律(非法学)。
4、王秋野,22法律(非法学)。
5、徐子然,22法律(非法学)。
6、张传玲,22法学学硕。
7、王潇颖,22法学学硕。
8、梅海婧,22法学学硕。
9、崔建平,22法学学硕。
10、刘文,22法学学硕。
11、陈腾远,23法律(法学)。
12、曹馨,23法律(法学)。
13、倪志达,23法学学硕。
14、陶佳琪, 23法律(非法学)。
15、许文杰, 23法律(非法学)。
16、闫星月, 23法律(非法学)。
17、孙可含, 23法律(非法学)。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发展上述同志有意见者,可来电、来信、来访、来函,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情况,请于2023年10月22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795
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