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我院研究生各方面素质,经法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13名研究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陈思佳,22法律(非法学)。
2、袁兰兰,22法律(非法学)。
3、龙虹辛,22法律(非法学)。
4、陈忠华,22法律(非法学)。
5、赵梓钰,22法律(非法学)。
6、康曦文,22法学学硕。
7、付瑞,22法学学硕。
8、孙伟萍,22法学学硕。
9、唐欣瑜,22法学学硕。
10、刘书鑫,22法学学硕。
11、梁雨婷,22法律(法学)。
12、陈锋,21法律(非法学)。
13、陈志民,21法律(非法学)。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6日止,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发展上述同志有意见者,可来电、来信、来访、来函,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情况,请于2023年6月6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416
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