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量研究生的各方面素质,经法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九名研究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吴锐钢,男,21法律非法学,江苏宿迁
2、王巍,女,21法律非法学,安徽宿州
3、吴依凝,女,21法律非法学,江苏南京
4、张寒冰,女,21法律法学,山东淄博
5、万畅,男,21法律法学,江苏连云港
6、龚一凡,女,21法学学硕,江苏高邮
7、张繁,女,21法学学硕,江苏连云港
8、徐源,男,21法学学硕,江苏连云港
9、孙学谦,男,21法律非法学,江苏丹阳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止,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1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409龚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