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量答辩成绩及发展对象各方面素质,经法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十七名研究生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彭乐乐,女,19级经济法学,籍贯江苏南京市。
2、周志伟,男,20级宪法与行政法,籍贯安徽宿州市。
3、王迎港,男,20级诉讼法,籍贯山东临沂市。
4、仇钦锋,男,20级法律法学,籍贯江苏盐城市。
5、郭雅静,女,21级法律法学,籍贯江西吉安市。
6、杨睿智,女,21级法律法学,籍贯安徽阜阳市。
7、李俊择,男,21级法律法学,籍贯浙江温州市。
8、丁岩,男,21级经济法,籍贯江苏淮安市。
9、郑银霜,女,19级民商法,籍贯江苏淮安市。
10、陈祥翠,女,21级法律法学,籍贯安徽合肥市。
11、张莹莹,女,21级法律非法学,籍贯安徽六安市。
12、吕晓珂,女,21级法律非法学,籍贯山东潍坊市。
13、陈方圆,女,21级法律非法学,籍贯江苏徐州市。
14、吕洁,女,21级法律法学,籍贯江苏徐州市。
15、徐英哲,男,21级经济法,籍贯江苏镇江市。
16、孙一鸣,男,21级法律非法学,籍贯江苏连云港市。
17、曹博,女,19级民商法,籍贯安徽阜阳市。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止,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3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409龚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