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量答辩成绩及发展对象各方面素质,经法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十二名本科生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张雅琳,女,法学1803班,籍贯浙江省丽水市。
2、魏千,女,法学1801班,籍贯山东省枣庄市。
3、王壮壮,男,法学1902班,籍贯江苏省徐州市。
4、徐心怡,女,法学1802班,籍贯江苏省镇江市。
5、陈昊仟,女,法学1802班,籍贯江苏省无锡市。
6、王博超,男,社工1801班,籍贯河北省保定市。
7、吴聪,男,法学1903班,籍贯江苏省无锡市。
8、曾文浩,男,法学1902班,籍贯湖南省华容县。
9、叶嘉玲,女,法学1903班,籍贯江苏省泰州市。
10、郭维维,男,法学1903班,籍贯江苏省徐州市。
11、李紫怡,女,法学1802班,籍贯天津市。
12、徐沈玥,女,法学1803班,籍贯江苏省宜兴市。
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4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止,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1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附:本科生发展对象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本科生发展对象拟发展为中共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1).xlsx
联系电话:025-86718409龚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