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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本科生党支部拟发展预备党员公示

综合考量答辩成绩及发展对象各方面素质,经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七名本科生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葛玉华,女,法学1703班,籍贯江苏南通。

2、徐煜,女,社工1701班,籍贯江苏苏州。

3、陈钦,女,法学1701班,籍贯四川泸州。

4、沙樊丹,女,法学1701班,籍贯江苏南通。

5、颜智玮,女,法学1701班,籍贯甘肃敦煌。

6、李茵,女,法学1703班,籍贯吉林延边。

7、龚诗雨,女,法学1703班,籍贯安徽霍邱。

公示时间从202139日起至2021315日止,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2021315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附:本科生发展对象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本科生发展对象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1).xlsx

联系电话:025-86718409龚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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