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量答辩成绩及发展对象各方面素质,经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张淑蓉、刘倩两名党员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张淑蓉,女,汉族,江苏泰州,1997年7月生,18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刘倩 ,女,汉族,江苏常州,1994年3月生,17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公示时间从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止,公示时间为:5天。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2019年6月9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405 王老师
附:学生发展对象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uploadfile/201906/4/1652344477.xlsx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