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量答辩成绩及发展对象各方面素质,经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十四名本科生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钱雪玲,女,法学1601班,籍贯江苏泰兴。
2、赵俊斌,男,法学1701班,籍贯江苏苏州。
3、刘嘉欣,女,社工1701班,籍贯山东济宁。
4、裴苏怡,女,社工1601班,籍贯江苏南通。
5、陈 萍 , 女,法学1602班,籍贯江苏无锡。
6、包 慧, 女,法学1602班,籍贯江苏盐城。
7、韦 奇, 男,法学1702班,籍贯江苏常熟。
8、张 琨,女,法学1703班,籍贯江苏无锡。
9、曲靖翘,女,法学1702班,籍贯辽宁大连。
10、唐嘉源,男,法学1702班,籍贯湖南娄底。
11、汤 燕,女,法学1602班,籍贯江苏南通。
12、祁新豫,女,法学1603班,籍贯江苏南通。
13、唐 菲,女,社工1601班,籍贯江苏常州。
14、李志恒,男,法学16011班,籍贯江苏常州。
公示时间从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止,公示时间为:5天。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19年6月9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附:学生发展对象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uploadfile/201906/4/135544761.xlsx
联系电话:025-86718405王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2019.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