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量答辩成绩及发展对象各方面素质,经院党委讨论同意,吸收王思懿、钱清华两名党员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王思懿,女,汉族,山东广饶人,1993年5月生,2016年09月入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钱清华,女,汉族,江苏盐城人,1994年4月生,2016年09月入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9日止,公示时间为:5天。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2018年12月9日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86718405。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
2018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