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南京财经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全院教工党支部换届及支部调整工作。经报院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结合我院实际及发展需要,将原教工支部分为三个支部,即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法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请有志于党支部工作的教工于2018年11月6日下班前向教工支部书记龚月红自荐。11月7日下午2:30召开教工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三个支部委员会成员。
法学院教工党支部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