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5-26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常州市都喜天丽富都龙城酒店二楼龙城A厅召开。此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办,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常州大学环境资源法治研究院承办,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协办。省内高校、研究院所、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律师事务所等系统和单位共27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我院2023级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王雪纯、王小琦和赵志琪参加本次会议,并提交会议论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环境法典编纂中生态损害的法律救济》。
在选举暨开幕式上,常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刚代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向参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报告本届理事会工作和换届工作筹备情况,进行投票选举并宣布当选名单,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新当选会长李义松讲话。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依托单位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王腊生发表致辞。本次换届选举,我院副院长陈红梅当选为常务理事,金晶博士、王树良博士和陈洁博士当选为理事。

本次会议分为主题报告和主题交流两个环节。主题报告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朱谦教授主持,南京大学吴卫星教授、东南大学单平基教授、常州大学阮丽娟教授就“我国环保立法行政罚款制度之发展与反思”“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及规制”“敏捷治理时代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分别作主题报告。
会议的主题交流环节分别围绕着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生态修复检察的协同转向、企业破产中环境债权实现机制等主题展开学术交流。与会专家学者就以上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会议闭幕式由江苏省司法厅行政应诉处处长卞水平主持,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安住宣读获奖名单,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义松作最后的会议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