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下午3:30,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安平应邀在德正楼404会议室开展题为“论文写作方法漫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胡宜奎主持,我院部分师生参加本次讲座。
周安平教授从论文写作的目的和要求、论文和报告及教材的不同之处、如何选题、如何展开写作思路四个方面展开讲授。
首先,周教授介绍了论文写作的目的和要求。他从知识、常识、学识的区别为切入点,阐述论文是把零星的知识点串联起来形成一个观点,把知识进行体系化的结果。论文写作是一种与读者进行交流的过程,“心中要有读者”,让对方明白你的观点和说理。他提醒,论文写作要“用词规范、表达流畅、简单易懂、具有美感”,带给读者愉悦的享受。同时,论文要有学术的味道,给读者留下回味和咀嚼的空间。
接着,周教授讲述了论文和报告、教材的差异,提醒论文写作要避免报告模式和教材模式。
其次,周教授从问题意识、选题的意义、选题的新颖、主题的深刻四个方面着重讲解了论文应该如何选题。论文应该具备问题意识,论文题目反映的观点是“读者不同意”或“读者不知道”,或“读者感兴趣”的,并且是“自己可以回答”的,这样才能够吸引读者继续阅读。同时,论文还应该有问题意义,包括“关心现实问题,提供解决方法”的现实意义,以及“应用普适性、知识体系化”的理论意义。他提出“新选题”“新角度”“新方法”,都可以称之为“选题的新颖”。他建议多借鉴别的学科,以产生新的灵感。他认为,论文写作要避免“大题小做”“大题大做”“小题小做”,“小题大做”是最理想的选择。
最后,在论文写作思路方面,周教授提出归纳、分析、推理三种论证方式,并介绍了平行式、递进式和关系式三种列题纲的方式。他建议强化训练,通过反复练习掌握写作技巧。
在交流环节,周安平教授与同学们就论文写作方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热情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
(图:18级民商法学包欢乐/文:18级诉讼法学杜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