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大学李友根教授讲座
9月29日上午9:30,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友根在食工楼二楼报告厅开展了题为“新时代财经法学的研究方法转向”的讲座。法学院部分师生倾听了此次讲座。
李友根教授指出,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建成;二、中国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转变,十九大报告指出,当今中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到的民主法治环境的要求,成为新时代发展的重要要求,这都与法治追求密切相关。四个全面的重要部署,对法学研究的格局提出新的要求,从而法学研究应当有新方法。
李教授从三个例子出发,指出目前财经法学研究方法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对策。第一、以网上颇有争议的生育基金的话题为例。李教授认为,目前的学术研究与社会大众存在隔阂,纯粹的经济学研究和法律政策不能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我们在研究时应当从宪法视角出发,以落实财产神圣和人权保障为出发点,实现法治的价值追求。第二、以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税率的调整为例。李教授指出,目前财经法学的研究主要缺陷在于简单地对现行政策进行论证和注释,没有批判和前沿的视野,不能做到提前预警。第三、以美国最高法院对于外州电商对本州居民销售产品是否需要缴纳销售税的判决为例。李教授发现这份判决推翻了过往美国法院对于缴纳销售税的判例(即需在本州有实体存在才可对其征收销售税),而这改变了美国的税法模式。李教授鼓励大家纵观全球,打开视野,认真思考电子商务时代对税收基础的挑战并作出回应。
李教授结合自身研究经历,指出新时代财经法研究方法需要坚持扬弃的精神,抛弃弊端,继承合理部分,并将之进行了总结,即中国问题、世界眼光、案例实证、历史梳理、理论提升。对于目前法学界关于法教育学和社科法学的争论,李教授认为财经法的研究应当综合运用二者,使之更好地应用于实践。在讨论到立法论和解释论时,李教授认为二者内在相互联系,不应偏废。最后,李教授呼吁大家无须过多地争论方法,应更多地关注方法的运用。
文:经济法2018级 张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