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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吴建斌教授来我校讲学

11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建斌应邀在德正楼我院404会议室作了题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重启改革路在何方”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胡宜奎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此次讲座。

吴建斌教授认为,我国资本制度循着逐步放宽管制的思路几经变革,但始终未能摆脱法定资本制的窠臼,明显受到大陆法系,尤其是德国与日本管制型公司立法传统理念的影响,形成既想放松又想管制的矛盾的结合体。我国在公司资本制度设计上尚未能实现逻辑的自洽,尚未完全厘清股份、股本、资本、资本金及注册资本等之间的关系,也与复杂多变的实践严重脱节,亟需重启改革以消除弊端。在未来的创新路径,宜在摒弃法定资本制的同时,直接跳过授权资本制或者折中资本制,改采声明资本制,通过强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等公司高管的诚信义务,通过偿债能力测试等方式以保护债权人。

随后,吴建斌教授和我院师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图/文:17级王苏丹/17级魏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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