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文件精神,并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2022年1月9日上午,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闫海峰、副院长(主持工作)胡宜奎、院党委副书记龚莉红、院行政办公室马瑜鸿老师以及实验员康兰媛老师组成的检查组,对我院法学实践教育中心进行了安全工作检查。

本着“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原则,检查组对法学实践教育中心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社会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由于模拟法庭的空调维修比较复杂,工程量比较大,需要请学校后勤管理处配合施工,目前学院先填报施工申请,尽量争取假期维修好。另外,检查组对法律诊所计算机的保管和用电安全、对法律诊所和社工实验室灭火器的时效性以及正确使用等问题,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希望平时所有在实验室上课的老师能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实验教学环境。


最后,检查组再次强调,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我们必须严守安全这条“红线”。平时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抓起,要保障全院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