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9日下午2:00,应法学院邀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钟连勇副主任在德正楼404会议室开展了题为“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的精彩讲座。法学院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到场聆听,讲座由胡宜奎副院长主持。
钟连勇副主任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首先强调地方立法重在发现问题,要针对性地去解决现实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地方立法的程序、地方立法人员要具备的素质。接着,他切入讲座主题,重点分析了地方立法的三个问题:第一,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关系;第二,地方立法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协调性;第三,地方立法要处理的主要关系。就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关系,他认为,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细化与补充。就立法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协调性,他强调了“法的精神”之重要性,强调了合法性是地方立法之刚性要求,地方立法与上位法要做到法权协调、法条协调、法意协调。就地方立法要处理的关系,他认为,地方立法应着重处理好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灵活性、专业性与通用性、主导性与兼容性等四组关系。
在提问环节,师生就此次讲座的内容以及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与钟连勇副主任进行了交流。最后,此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