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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和样品的通知

文字:招投标中心  发布日期:2021-03-29  浏览次数:

有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我中心再次发布清退公告,退还供应商参与我校采购活动的投标保证金或样品。请符合投标保证金和样品退还条件的供应商于2021年430日前尽快办理相关退还手续

一、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需提供的材料

(一)招投标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如无法提供原收据,请单位财务开具退还收据(反向收据);

(二)单位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单位全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公章。(通过转账方式递交的须提供此信息)

二、办理样品退还需提供的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时间及联系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退还联系人:何老师 025-86718577

四、其他说明

如相关供应商逾期未办理样品退还手续,视为已同意采购人自行处理。

附件:应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部分)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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