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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食工楼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充装及维修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字:招投标中心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食工楼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充装及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财经大学官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3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JT20201209-服务104

项目名称: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食工楼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充装及维修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按国家标准检测、维修并充装食工楼5瓶七丙烷,包括气瓶检测瓶头阀门检测、钢瓶气密性检测等)、瓶体刷红漆、气瓶维修、气体充装和维保气体药剂充装要求每瓶150升,并负责安装。具体需求详见竞谈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整体转包、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报价前六个月内),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自2017年11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相同或类似的业绩。(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项目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172020年1222上午8:30-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财经大学官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300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转账到南京财经大学账户(开户信息:名称:南京财经大学,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北路支行,账号:088280201111517465,联行号:313301008284),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磋商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未按要求缴纳或未提供缴纳凭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23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7室

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我校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个工作日中午12:00前,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进校报备信息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826195039@qq.com(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表格见附件);

2)授权代表须从我校仙林校区南门凭身份证验证进入;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均须佩戴口罩,相互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接触与采购项目无关的我校教职人员和学生。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23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3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进行现场勘查。如未进行现场勘查被视为充分熟悉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报价人,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本项目项目联系人,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

2、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报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南京财经大学      

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    

联系方式:    何老师,025-8671857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电   话: 025-86718119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0年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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